2010年5月9日星期日

馬來西亞見聞(二)

接上篇(一)...

(三)住房、工資

香港新樓天價。在馬來亞的報上見到遠期樓花廣告,2013 年入伙(現在去看實地的話,多是爛地一塊吧),地點看來是市郊,細單位由約十萬馬幣起,三房大單位最貴的好像是二十多萬馬幣 - 連車位,亦有 clubhouse 呢。土著(指馬來人吧)還有額外 5% discount 呢。這個價格在香港人看來是很便宜 - 如果我們可以買來退休的話,也是一個不錯的選擇呢。

單看樓價數字沒意思,同時要了解那裡的工資水平才有意義 - 報紙有私立學校招請教師,0 - 2 年經驗的,給 1,500 - 2,000 馬幣的薪水。也見到新聞說政府調高了保安員的工資,1,150 馬幣左右,以吸引本地人申請。

這樣看來,要負擔市郊值 20 萬的房子,以平均 1,500 馬幣的薪水,要 133 個月的月薪。
(與香港的對比一下,剛畢業的常額教師約有 HK$15,000 的薪水,要買一間新界區的三房單位,較易負擔的嘉湖山莊, 800 多呎的現要約二百萬元,都係 133 倍月薪)

還有一點,我們坐車來往機場之時,經過不少像香港康樂園的別墅群,但又不見有甚麼人居住。不知是時間不合,還是空置閒著?

(四)宗教

馬來西亞的宗教信仰比例:伊斯蘭教 60%;佛教 19%;基督宗教(連天主教) 9%;印度教 6%。雖然伊斯蘭教是國教,但上述四個宗教都有節日為官方法定假期。而每星期的休息日,在大多數伊斯蘭國家都是定在星期五,但在馬來西亞郤是星期日(有少數洲份是放星期五),可能是跟隨英國人遺留下來的習慣吧。

馬來人在憲法上就被規定是伊斯蘭教徒,而身份証上也有一欄叫 "Religion" 的。他們除了有國家的法律規限外,同時亦有宗教法庭所管理。各洲的「蘇丹」 - 最高的統治者,則保留著其宗教法庭上的最終權力(馬來西亞建國之時,蘇丹們把世俗權力交給馬來西亞聯邦政府)。宗教事務的裁決,就連聯邦法院也無法推翻:在 Wikipedia 找到一個 case,說有馬來女子改信基督教,即使是打官司到最高法院,也無法改變她身份証的 Religion 那欄的 "Islam" 的字樣呢。

報上有載,某個洲的宗教法庭會派人前往投注站附近守著,看看有沒有教徒犯禁去買彩票。

另一個 case 是另一個洲,有一個女性模特兒,偷偷去酒吧買醉,郤給捉個正著。宗教法庭判要打六下滕,事主亦聲稱接受刑罰。但那洲的蘇丹郤主動免去她打滕刑罰,改為做 120 小時的社會服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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