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11月3日星期一

慎言

當我指著別人,說其不是之時,務必要緊記同時間有三隻手指也是指著自己的。

馬太福音也有說:

7:1 你 們 不 要 論 斷 人 、 免 得 你 們 被 論 斷 。
7:2 因 為 你 們 怎 樣 論 斷 人 、 也 必 怎 樣 被 論 斷 。 你 們 用 甚 麼 量 器 量 給 人 、 也 必 用 甚 麼 量 器 量 給 你 們 。
7:3 為 甚 麼 看 見 你 弟 兄 眼 中 有 刺 、 卻 不 想 自 己 眼 中 有 樑 木 呢 。
7:4 你 自 己 眼 中 有 梁 木 、 怎 能 對 你 弟 兄 說 、 容 我 去 掉 你 眼 中 的 刺 呢 。
7:5 你 這 假 冒 為 善 的 人 、 先 去 掉 自 己 眼 中 的 梁 木 、 然 後 纔 能 看 得 清 楚 、 去 掉 你 弟 兄 眼 中 的 刺 。

所以,不管如何,不是做就人的話都應少說甚至不說。聽到批評或者不中聽的話,記在心裡,看看自己出了甚麼問題,自己改善就算了。

直接一點的,就是早幾天我寫的過了火。

1 留言:

鋒爸

寫Blog是對自己此時此刻做真實記錄,唔駛諗太多,諗得太多就假。
好似我咁,鹹濕就認,粗口照講(寫),冇話過唔過火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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